关于给予杨罗鑫等228名2019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超过最长在校学习时间拟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麓山教育集团 时间:2023-09-15 14:10:47 浏览量:16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节 第三十条的规定” 和《湖南医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湖医校发〔2019〕46号)“第二章学制、学习年限 第2条及第七章 第22条”的规定,我院对2019级在校学生进行清查,发现尚有杨罗鑫等228名2019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其学制规定最长学习时间4.5年,依据规定应予以退学处理。
现将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制规定时间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21日之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通讯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南路492号老办公楼317,收件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745-2383882。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者,公示期结束后,将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按照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附件:2019级超过在校学习时间的学生名单
湖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