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西安工业大学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麓山教育集团 时间:2024-05-08 14:16:39 浏览量:174
各教学点: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5〕14号)及《西安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4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及授予机构
根据陕西省学位办的要求,成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授予工作隶属学校教务处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协助,审定机构为学校学位委员会。
二、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
2.在我校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的毕业生及预计本年度7月取得本科学历的学生;
3.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课程且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4.通过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一门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及规定的学位课程(两门专业课)考试;
5.毕业设计通过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且成绩中等及以上。
三、授予程序
1.学生向所在教学点提交以下资料:
(1)《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预申请表》(预计于本年度7月取得本科学历的申请者);
(3)《西安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四六级成绩报告单扫描件、四六级成绩证明原件(申请英语免试者提交)。
2.各教学点须对申请人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提交以下资料至学历信息服务中心:
(1)《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西安工业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名册》;
(3)《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4)《西安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成绩证明原件、成绩报告单彩色扫描件。
(5)《继续教育专家信息表》,后附专家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该项资料只须学位论文导师为非西安工业大学本校教师者提供)。
3.学校学位委员会将于6月对符合申请条件者的学士学位授予及预授予事宜进行审定。
四、相关要求
各教学点按照本通知及《关于2024年5月学位申请站点工作指南》要求进行资料收集、初审及提交工作。如因学生及教学点提交资料错误或遗漏等导致学位申请受到影响后果由申请人及教学点负责。
提交时间:截止2024年5月13日。
提交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54995113@qq.com(邮件名:站点名称+学位申请+人数);纸质版材料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4号西安工业大学金花校区西门,何若坤收。
联系人:何若坤 029-8320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