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长沙医学院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麓山教育集团 时间:2024-05-09 17:21:49 浏览量:127
为做好我校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根据湖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沙医学院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条件:
(一)我校继续教育本科生所授予的专业应是我校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风尚。
2.在校期间修完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达到规定要求,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及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3.毕业论文(设计)合格(无论文要求的专业除外)。
4.外语水平要求:须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期间至学位申请期限前半年之内参加相关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达标;(四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或同类型的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相关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以上考试,且笔试成绩合格。
(3)参加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参加学校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5.申请学位时间从取得本科学历之日起,不超过两年,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计算。
(二)我校继续教育本科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宪法,或触犯国家法律,或构成刑事犯罪的;
2.在校期间受记过或以上处分,且未解除的;
3.在国家级考试中有作弊行为或其它学术不端行为的;
4.课程考核不及格经重修仍未达到及格要求者;
5.因其他原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不授予学士学位者。
二、申请授予材料和要求
申请者需按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要求如下:
(一)电子版材料要求:以下2.3.4电子版材料汇总在一个文件夹压缩打包,以学位申请+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第1项填写在线表。
1.
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采集表(需上传相片,提前准备与毕业相片相同的蓝底相片);
2. 附表1长沙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word版本,附表2导师论文信息采集表(有论文要求的专业才填写),填在同一个文档内。(命名规则为“张三+身份证号+内容”,下同)
3. 毕业论文word版本(含承诺书);
4. 查重报告电子版。
(二)准备以下7项纸质版材料要求
1.长沙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表1);(命名规则为“张三+身份证号+内容”,下同);附表2导师论文信息采集表(有论文要求的专业才填写附表2),正反面打印;
2.蓝底纸质相片2张(3.0*4.5cm,与毕业证书相片保持一致);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2024年6月毕业的,可暂不提供,后续补交);
5.毕业论文纸质版(含承诺书);
6.查重报告纸质版;
7.学位外语成绩查询结果截图,可在原公布成绩官网下载;若是依据CET-4/6或PETS-3申请学位的,因学校无CET-4/6或PETS-3通过人员名单库,学生应主动向学校申报,提供证书复印件交学校审核。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进行审核,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将毕业论文上报“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毕业论文质量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不予授予学士学位,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学士,若论文经教育主管部门抽检不合格,我校按规定撤销学位备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宣布无效。
材料要求:以上7项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
三、申请及授予时间等其他事项
1.本次学士学位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9日至5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各有关校外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负责教学点学生申请,周密安排,通力合作,不漏报不错报,确保本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3.学位申请不收取评审费、答辩费等任何费用。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学位的的,领证时间大概为7月下旬,将下发短信通知,保管期限6个月,超期未领取的不负保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