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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放大学教育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麓山教育集团 时间:2022-12-10 17:09:42 浏览量:455

(粤开大教务〔2016〕8号,2016年1月15日制定)

 

总则

第一条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广东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广东开大”)开放教育教学包括开放教育专科、本科以及单科课程教学等。

第二条  广东开大的教学主要是基于广东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平台上实施。

第三条  广东开大的教学模式主要是在线学习、在线答疑、在线活动及在线下开展面授辅导、答疑、研讨活动等。学校组织制订总体教学方案,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引导学生利用网络教学平台的学习资源进行自主学习、授课学习、协作学习、实习实训等。

第四条  广东开大的教学由学校总部各学院组织,各分校(学院)配合学校总部实施各项教学要求。

第五条  广东开大的教学过程涉及的要素包括教师、教学准备、课程资源、课程教学实施、教学质量检查与监控、教学学术研究、教学保障等7个部分。

 

第一部分  教师

广东开大的教师包括专业负责人、课程责任教师、课程辅导教师、导修教师。

第六条  专业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是履行教学组织落实的专业人员,在远程教学过程中起着对专业进行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专业建设质量的作用。广东开大开放教育每个专业设置1名专业负责人,由所在学院选配。

(一)专业负责人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学科背景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能力,熟悉远程教育教学规律。

3.具有较高的远程教学水平,从事本专业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工作5年以上,本科专业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教授职称,专业专业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熟悉学科和专业发展动态,了解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6.在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取得较大成绩或具有丰富经验。

(二)专业负责人的职责

专业负责人在学院的领导和统筹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本专业的规划、建设和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规划。

2.组织制订或修订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3.组织制订本专业课程的实施性开课计划,开课计划提前一学期提交教务处;组织做好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实施的支持服务。

4.组织审核本专业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等)。

5.组织制订本专业教学实践环节(包括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实践)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6.制订专业师资队伍培养计划,组织落实师资队伍建设措施。

7.落实本专业课程责任教师的人选安排,组织对本专业课程责任教师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8.统筹管理本科各教学点面授课程的安排。

9.组织开展专业教学研究与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10.负责本专业的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专项评估,组织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类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

11.及时向学校、学院反馈专业的有关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学工作。

12.完成学校与专业建设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课程责任教师             

课程责任教师在远程教学过程中起着提供学习资源、引导学习的作用,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课程责任教师由学院和专业负责人根据课程责任教师的条件和工作要求选配。

(一)课程责任教师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师德、优良教风、敬业和团队精神。

2.熟悉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与规律,掌握远程开放教育的工作要求及规范。

3.掌握必备的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具有建设和运用各种教学资源的能力。

4.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群体管理能力和与各类学生沟通的能力。

5.具备本课程的学科背景,具有本学科讲师及以上职称。

(二)课程责任教师的职责

课程责任教师在专业负责人的统筹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1.广东开大的课程是以团队的方式开展教学工作,课程责任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负责组建课程团队,原则上每门课程的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课程专家或行业专家、课程教学设计人员、主讲教师、教育技术人员等。

2.组织课程团队成员按《广东开放大学课程资源建设实施细则》(附件1),完成在线课程学习资源的建设工作。

3.组织课程团队成员把课程学习资源上传至网络教学平台,并与技术人员配合,对课程资源的有效使用进行调试。

4.设计并组织课程在线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在线学习支持服务。

5.在学习平台上给辅导教师分配权限。

6.安排各分校(学院)本科课程的面授课程,聘请各分校(学院)面授课教师。

7.审核各分校(学院)专科课程辅导教师、面授课教师的资格。

8.组织各分校(学院)课程辅导教师开展教研活动。通过教研活动传递教学信息、交流教学经验,为课程辅导教师提供有效的教学支持服务。

9. 指导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

(三)为了维护课程的稳定性,课程责任教师一经确定且已经开始负责课程教学实施的工作,无特殊理由在一学期内不得调换。如需调整,须经专业负责人提出,学院批准,报学校教务处。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课程责任教师。

(四)因教师不足或特殊需要,须请外聘教师(开放教育四个学院以外的教师)负责课程时,由专业负责人提出申请,填报《广东开放大学外聘教师登记表》,由学院审核,报人事处审定,经主管校长批准。外聘教师的管理按《广东开放大学外聘课程责任教师管理办法》(粤开大人〔2014〕5号)执行。

第八条  课程辅导教师

课程辅导教师是辅助课程责任教师开展教学实施工作的教师,每门课程的辅导教师是由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责任教师选配,报学院备案,由学院统一管理。

(一)课程辅导教师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师德、优良教风、敬业和团队精神。

2.了解远程教学的特点与规律,掌握远程教学工作的要求及规范。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按照远程学习形式的要求,正确引导和辅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

4.能够娴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交流和沟通工具,善于回答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

5.应具备本课程的学科背景,具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课程辅导教师的职责

课程辅导教师在课程责任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按课程教学设计和课程责任教师的教学安排,在网络教学平台线上和线下完成课程重难点的辅导(包括面授课)、答疑、形成性考核讲评、小组学习活动等教学任务。

2.指导学生制定课程学习计划,根据课程责任教师的教学安排,引导学生运用翻转课堂、协作学习等形式开展自主学习,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支持服务。

3.及时了解学生对课程学习资源和教学的意见、建议和需要,完成课程考核质量分析,不断改进导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指导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

第九条  导修教师

导修教师是在分校(学院)的领导下,协助课程责任教师、课程辅导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行为进行管理,引导学生参加分校(学院)的相关活动,并在学生与分校(学院)、课程责任教师和课程辅导教师之间起到沟通、纽带的作用。导修教师由分校(学院)选聘。

(一)导修教师的条件

1.热爱远程教育工作,懂得远程教育教学的规律。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和理论水平。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承担分校(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4.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5.身体健康。

(二)导修教师的职责:

1.敦促学生按时参加网络教学平台的实时活动和非实时活动、按时参加面授课;

2.敦促学生根据课程要求按时提交作业、准时参加考核;

3.敦促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开学典礼、兴趣小组等社团组织、校园文体活动、毕业典礼等);

4.及时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学校。

第十条  各类教师的聘任、考核管理见学校相关规定。

 

第二部分  教学准备

第十一条  专业教学准备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的实施人才培养活动的教学指导文件,是针对专业教学内容、课程体系与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作的总体安排及其教学实施的总体要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现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对某一类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要求,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培养目标、修业年限、人才培养要求、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方案、考核说明、毕业与学位标准等部分构成,是进行招生宣传和专业教学安排的基本依据。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为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高中起点“专本衔接一体化设计”人才培养方案。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要求及程序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及要求见“广东开放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与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课程教学准备

课程教学准备包括编制好课程学习大纲、课程教学设计方案、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等教学文件;编制和制作多种媒体的教学资源上传至广东开大网络教学平台;在教学平台上安排好教学活动的时间和内容、配置好课程辅导教师和导修教师等。教学准备相关的具体工作要求分别见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的内容。

 

第三部分  课程资源

课程资源主要包括课程学习大纲、自主学习材料(含文字、视、音频等学习材料)、学习活动内容设计、形成性考核题、测试题、考试题库等。

课程资源建设的具体工作要求见《广东开放大学课程资源建设实施细则》(附件1)。

 

第四部分  课程教学实施

课程教学实施是实现课程教学目标的必要途径。

第十三条  课程实施方案

1.课程实施方案由课程教学团队制订,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2.课程实施方案一般包含以下要素:(1)课程的基本情况;(2)课程的学习目标;(3)各种学习资源的说明;(4)教学及教学活动安排;(5)教学建议;(6)学习建议;(7)考核说明。

第十四条  线上教学(在广东开大网络教学平台上实施教学)

(一)辅导或答疑

线上辅导或答疑是指课程责任教师和课程辅导教师在广东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平台上对课程学生进行实时或非实时的辅导和答疑,以达到实现课程教学目标。

1.定期更新学习资源。课程责任教师应根据选读课程学生的情况或需求及时更新网络教学平台上的自主学习材料,以保证教学资源内容紧密结合实际,切合学生需求。

2.课程责任教师每周每门课的在线辅导答疑不少于3学时;课程辅导教师每周每门课在线辅导答疑的时间不少于4学时。72小时内回复学生的问题。

3.课程责任教师需在教学设计方案或开课前确定实时学习活动、学习辅导的内容和时间,并发布于平台的公告栏上。已公布的学习活动或学习辅导时间不得随意更改;需变更的要履行审批手续。

(二)开展教学活动

教学活动工作要求具体见《广东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平台教学活动管理意见》(附件2)

第十五条  线下辅导(面授)

线下辅导或答疑是指由课程责任教师或课程辅导老师以分校(学院)为单位,通过安排一定量的面授课、面授答疑、现场讨论活动或参观学习活动等形式,帮助学生更直观理解课程内容,掌握学习重点,获取知识和技能,顺利通过终结性考试。

(一)教学点面授课的安排

1.本科课程的面授课由课程责任教师根据教学要求统筹安排,各教学点面授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课程责任教师与各教学点协商确定并填好“面授课安排表”(安排表由教务处提供),每门课程的“面授课安排表”1式2份,1份留存学院,1份经学院院长签名并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2.原则上每门课程的面授课安排2-4次(8-16学时)。教学点根据面授课的安排,提前发布面授课或面授答疑的时间、地点等信息,组织修读课程的学生参与,确保学习支持服务质量。

3.本科课程面授课安排的工作流程:课程责任教师根据开课教学点的情况,与各教学点协商,确定面授课安排的时间和到各教学点上面授课的教师→填写教务处制作的“各教学点面授课安排表”提交教务处备案→完成全部教学点的面授课后,若面授课的安排在实施中有改变,将实施性的面授课安排表提交教务处备案。

4.专科课程的面授课由教学点自行安排时间,根据面授课教师的条件要求,聘请面授课教师。面授课教师的资格由总部教师审核。

5.专科课程面授教师聘请工作流程:教学点根据开课情况和面授教师的资格要求,聘请面授教师→填写“广东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辅导教师(含面授)教学资格审批备案表”→由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课程责任教师审核并存档。

6.各教学点应设置督导部门对面授辅导课过程进行监督。督导部门由主管教学的负责人负责,通过听课、调查、访问学生的方式,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并将督导结果反馈给广东开大教务处。

7.面授课教师的工作要求

面授工作要求见《广东开放大学面授课管理办法》(附件3)

第十六条  评阅作业

评阅作业是远程教学教师的基本工作之一,是教师及时了解学生掌握知识、应用能力及存在问题的手段,也有助于教师积累远程教学经验和提高教学质量。

1.课程责任教师和课程辅导教师应及时评阅学生在学习平台上提交的作业,在评阅过程中要有成绩、指出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缺点、对作业给出一定的评价,肯定和鼓励学生的努力。

2.每次作业评阅后,客观知识的作业要公布答案,主观题、实验题要给出解题思路和方法。

3. 课程责任教师和课程辅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对不合要求的作业应指导学生重做。

4.评阅作业后应及时公布作业评阅情况,对作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统一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向学生反馈,讲解清楚。

第十七条  终结性考试

终结性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检查教学效果,了解学生达到的知识、能力和素养水平,进一步指导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达到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根据远程教育的特点,广东开大开放教育终结性考试的方式可多种多样,线上的考试在广东开大网络教学平台或广东开大终结性考试平台上进行。

(一)终结性考试试题的命题要求

1.试题要以学习大纲、导学材料(自主学习材料)和教材为依据,题型多样化,重点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目涉及的科学原理不得有误,指示性语言要清晰、简练。

2.试题有较好的难易度和区分度,主客观题的比例与难易度的比例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习目标分配。

3.每份试题的题量应相当,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合理安排试题的数量,应保证大部分的学生能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考核任务。

3.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科学,采分点明确,并能严格执行。

(二)课程考核情况分析

对课程考核情况的分析是质量评价的重要手段。课程责任教师和课程辅导教师应对每学期课程的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课程考核情况分析分为:(1)课程形成性考核情况分析;(2)课程终结性考试情况分析;(3)课程整体考核情况分析。

课程考核情况分析报告主要包括考核内容的质量、学生成绩、整体情况总结等三个方面内容。

1.根据课程学习大纲的要求,分析考核内容对学习内容各部分的百分比,考核课程的要点及重、难点情况。

2.分析考核内容的情况及各种能力层次题目分值占总分的百分比。

3.学生成绩以教学点当期参加考核的学生数为单位,主要从成绩分布的情况分析学生对知识点掌握情况,教师在今后的导学中应注意的问题、改进的思路或建议。

4.总结从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进行,能客观地分析出导、学、考核内容及考核技术支持存在的问题,切实起到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 (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综合性训练,是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学院须按教务处统一部署,按时做好确定毕业论文 (设计)课题、落实指导教师等项工作。

(一)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免修。学生须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且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才能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活动。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

1.选题要按照专业的培养目标,以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准。选题应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应结合学生所在工作单位或从事职业的实际需要,在广泛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的前提下选题。

2.各专业负责人组织专业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讨论拟出选题范围和提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要求,审核教学点指导教师的资格。选题范围和指导要求应公布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并及时更新。

3.选题原则上每人一题。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远程教学规律,具有本专业3年以上的远程教学经验。

(3)工作态度认真,专业知识丰富。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专业负责人选聘,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

3.承担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教师,须对已确定选题的内容作好充分准备,并对学生制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明确任务和要求,列出各阶段时间及应阅读的基本文献目录。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须提交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

4.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的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和答疑。每生指导的学时数不少于54学时。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期检查,及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对学生毕业论文 (设计)全过程作出评语。指导教师请假时,必须请其他有相应资历的教师代为指导和管理。

(四)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要求

1.论文格式规范,条理清楚,表达流畅,结构严谨。

2.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可操作性强。

3.倡导科学、求实的优良学风,对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要严肃处理。

4.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制定指导教师的资格与任务要求,建立校内校外指导教师相结合的队伍。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广东开大本科毕业生都应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广东开大教务处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各学院部署答辩工作,制订答辩工作计划,并对各专业答辩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六)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档案管理

1.工作总结包括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做了哪些方面的改革尝试,效果如何,对今后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等。

2.归档内容包括:指导老师情况、选题情况、指导工作任务书,中期检查记录、指导教师意见书、答辩小组意见书。成绩单、成绩分析,工作总结。毕业论文汇总。毕业论文工作总结须提交一份至教务处备案。

(五)毕业要求

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毕业要求:

1.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的最低毕业学分。

2.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第十九条  课程教学管理

(一)本科课程教学管理

1.管理方式:扁平化管理。

2.总部教师职责

(1)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建设和发布课程学习资源。

(2)统一安排网上教学活动,网上教学活动分为实时和非实时活动。

(3)统一安排各教学点的面授活动。

(4)统一聘请课程辅导教师。原则上每30名学生配1名辅导教师和1名导修教师;30名学生组成一个班,这个班可以是1个教学点的实体班,也可以是由不同教学点学生组成的虚拟班。

(5)根据各教学点参加课程学习的人员进行分组。

(6)各教学点面授课的酬金由总部支付。

3.各分校(学院)职责

(1)根据学校总部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招生策略,做好招生工作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2)根据总部的要求,落实各专业当学期的选课情况并按时上报。

(3)配合各课程责任教师组织学生参与网络教学平台线上的实时和非实时活动。

(4)配合各专业负责人安排本校各课程面授辅导课的时间、地点、学生的组织等。

(5)根据总部各课程责任教师的要求,协助和支持各专业各课程责任教师聘请本校的教师成为课程团队成员;协助和支持各课程责任教师聘请本校的教师做课程的辅导教师。

(6)选配好导修教师,做好本校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工作。

(7)配合做好各专业课程教学的其他工作。

(8)支付导修教师的酬金。

(二)专科课程教学管理

1.管理的方式:层级化管理。

2.总部教师职责

(1)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建设和发布课程学习资源。

(2)提出课程实施要求,提出面授课教师和辅导教师配备的要求、审核面授课任课教师和辅导教师的资格。

(3)统一安排网上实时教学活动,指导各教学点组织本校的学生开展各种线上、线下的学习活动(包括面授课)。

(4)各课程责任教师根据课程情况对各分校(学院)的辅导教师和面授课教师进行课程教学培训。

3.各分校(学院)职责

(1)根据总部课程责任教师的课程实施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自行安排面授课;根据学校总部对任课教师资格的要求,聘请面授课教师,并支付课酬。

(2)根据总部各课程责任教师的要求,协助和支持各专业各课程责任教师聘请本校的教师成为课程团队成员。

(3)根据总部对辅导教师的要求,聘请辅导教师,并支付酬金;

(4)根据课程教学实际,除总部课程责任教师统一安排的线上实时教学活动外,安排辅导教师组织本校的实时和非实时线上教学活动。

(4)选配好导修教师,做好本校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工作。

(5)支付导修教师酬金。

 

第五部分  教学质量检查与监控

第二十条  学校质量保障委员会负责教学质量的督察与监控工作。教务处协助学校质量保障委员会开展日常教学质量督察与监控工作。

第二十一条 教务处每2周应根据开课情况,检查网络教学平台上教师在线教学活动的情况和学生学习的情况;督导的指标主要有:“教学活动设计方案”、“教师在线时间”、“教师发帖数”、“学生发帖数”等。

第二十二条  各学院负责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每学期召开2-3次教学工作会议,根据学校教务处发布的教学信息,通报本学院线上线下的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师和学生反映的教学问题。

第二十三条  各学院每学年召开1-2次系统教学工作会议,加强系统办学的力量,提高系统办学的质量。

第二十四条  教务处及时将各分校(学院)提出的教学问题反馈给各学院,在学院与分校(学院)之间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学期组织一次评审会议,对课程学习资源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评议,检查学习资源是否符合远程教学的要求,是否满足学生的需求;检查考核是否达到教学要求,学生成绩是否符合正态分布等。

 

第六部分  教学学术研究

第二十六条  教学研究有利于不断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一环。

第二十七条  教学研究的内容应以本学科远程教学中的重要问题为中心,包括远程资源的建设、远程教学设计、远程导学呈现的方式、远程导学的方法、远程教学中交互的规则、远程学习的组织等。

第二十八条  大力提倡教学学术研究工作,教学学术研究成果和科学研究成果同样是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各学院定期组织远程教学经验交流会。

 

第七部分  教学保障

第二十九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广东开大教学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学院主要负责人是学院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条 全体师生员工应努力创造和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任何人不得干扰、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三十一条 广东开大所有教职工都应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主动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第三十二条 广东开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安排,应服从教学优先的原则。教师的数量、质量应满足教学的需要;教学经费的投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教学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要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广东开大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拟定解决方案,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附件:1.广东开放大学课程资源建设实施细则(略)

2.广东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平台教学活动管理办法(略)

3.广东开放大学面授课管理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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