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放大学学生行为准则(试行)
作者:麓山教育集团 时间:2022-12-10 17:09:08 浏览量:513
(粤开大教务〔2015〕80号,2015年12月24日制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养成有爱心、有责任、讲奉献的高尚品质和良好行为习惯,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 〔2005〕5 号),制定本准则。
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自觉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第一条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 〔2005〕5号);遵守并维护社会公德。
第二条 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第三条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教学秩序和学校声誉。
第四条 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学习纪律,考试不作弊;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自主学习、协作学习,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
第五条 诚实守信,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保护知识产权。
第六条 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老师,尊重同学,互帮互学,共同进步。
第七条 热爱生活,乐观豁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健康的文娱活动,增强体质。
第八条 文明使用互联网,维护良好的网络学习环境,不散布、不传播谣言和不良信息;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